革新企业服务生态
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各民营科技企业协会(促进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希望民营企业放心大胆发展”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加强对民营科技企业的精准支持和服务,进一步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集群,现就做好2022年度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按照《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指引》(苏民科协〔2020〕5 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规定执行,采取企业自主申请、属地审核确认、省级备案的模式,各设区市、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地民营科技企业协会(促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文件苏民科协〔2022〕1 号 进会)及经确认的科技服务机构可作为本地区备案工作推荐单位(以下简称“推荐单位”)。
2. 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采取常年受理、集中备案的方式,全流程网上办理。2022 年度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分三批次,截止时间分别为:6 月 15 日、8 月15 日、10 月15 日,即日起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备案批次在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网址:www.jssmykj.org.cn)填报申请,企业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以各地推荐单位通知为准。
3. 企业按自愿和属地原则参与备案,申请备案企业须符合《工作指引》第八条规定的备案条件,且对系统填报信息和上传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4. 各地推荐单位依据《工作指引》对申请备案企业进行审核,在线提交审核意见,通过系统导出《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推荐汇总表》(样式见附件),正式行文(一式两份)于每批次截止时间后 3 个工作日内报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各地推荐单位要切实提高组织程度,认真、高效地做好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加大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的宣传动员,引导面广量大的中小微科技企业积极参与备案。
5. 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对各地推荐备案企业名单在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纳入备案范围,赋予备案编号,并在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网站发布,颁 发由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统一印制的“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证书”;有异议的,由推荐单位进行核实处理。6. 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有效期为3 年,实行动态管理。备案后每家收取证书印制工本费50 元,备案系统在线收取。备案有效期结束后,可按照《工作指引》有关条件和流程重新申请备案,经审核、公示后符合条件的,取得新的备案编号。
备案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诗慧025-85580114周密025-83232938电子邮箱:jss_tea6@sina.com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紫东国际创意园东区A3-3栋603附件: 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推荐汇总表(样式)
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
2022 年4 月11日
详细信息请浏览 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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