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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始申报!

2024年度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开始了,此次申报4月10日截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评估范围



“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服务平台”已入库企业(4月1日前入库);在常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截至2023年末,从事特定细分市场一年半以上;2023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2023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评价得分60分以上



02


申报流程



(一)申报企业如实填写《2024年度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附件1)和佐证材料(参考附件2)一起装订成册,于4月10日前报送至辖市(区)工信部门初审(咨询方式附后)。企业不得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申报。


(二)各地工信部门严格把关,重点审核企业规模、产品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以及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等,对照《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标准》(附件4)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各辖市(区)工信部门于4月30日前将推荐行文及推荐汇总表(纸质1份,excel电子版)、企业申报材料(纸质1份)报市工信局中小企业促进处。企业纸质申报材料请按推荐汇总表顺序在左上角标写序号,并按序整理。



03


其他要求



(一)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由企业自愿申请,企业如实填报并提供真实资料,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原则上从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遴选。


(二)有效期内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包含往年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产品、小巨人企业)、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予推荐。


(三)请各地工信部门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做好政策解读,落实审核责任,按程序进行推荐。对审核质量较差的地区,我局将视情进行通报,并缩减该地区的认定比例。


附件:

1. 2024年度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
2. 佐证材料参考目录
3. 2024年度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4.常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5. 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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