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新企业服务生态
各辖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认真落实全市创新发展大会精神,根据《关于组织2021年常州市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常苏自创区办发〔2021〕1号)规定,现启动2021年常州市创新创业大赛成长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组和十百千创新型企业组获得一、二、三等奖项目申报2021年常州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科技支撑、农业科技支撑农业机械部分和社会发展科技支撑生物医药部分)项目工作。
一、支持重点及申报范围
(一)支持重点。围绕常州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科技支撑、农业科技支撑农业机械部分和社会发展科技支撑生物医药部分)重点支持的技术领域,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重点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积极引领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高新技术产业向中高端攀升,为加快构建自主可控现代产业体系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二)申报范围。《关于公布2021年常州市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的通知》(常苏自创区办发〔2021〕4号)公布的成长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组和十百千创新型企业组获得一、二、三等奖项目企业(除溧阳市、常州经开区)。
二、指南方向及支持方式
(一)指南方向。项目申报指南方向为《2021年度常州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科技支撑、农业科技支撑农业机械部分和社会发展科技支撑生物医药部分)重点支持的技术领域指南》(详见附件3):
1.指南代码范围9111-9625(不包含9256)申报科技支撑计划(工业)(前资助);
2.指南代码范围9256申报科技支撑计划(农业)(前资助);
3.指南代码范围9711-9716申报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前资助)。
(二)支持方式。项目采用前资助的形式支持,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重点项目进行现场考察,择优下达资助经费,在项目执行期到期后半年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项目验收。
三、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常州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除溧阳市、常州经开区);
2.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人才、装备和产业化条件,具备一定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自筹资金;
3.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申报项目所需的配套资金,自筹资金应不低于申请资助金额;
4.申报单位应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机构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有研发投入且按规定进行年度会计核算。项目申报时,企业应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和本年度研发投入预算情况;
5. 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同一计划类别最多申报一个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条件
1.申报项目负责人与大赛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保持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
3.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并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所申报的项目;
4.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市科技计划项目。
(三)申报项目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指南方向。实施方案必须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具体,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与考核;
2.申报项目各项指标与大赛项目各项指标原则上应保持一致;
3.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两年。第一承担单位必须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
4.本次申报的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科技支撑、农业科技支撑农业机械部分和社会发展科技支撑生物医药部分)项目完成时,须新增申请1件以上发明或2件以上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以知识产权、样机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项目产品市场需求明确。
(四)限制申报
1.有应结未结市科技计划项目或未填报2020年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执行情况表的企业,该企业本年度不得申报;
2.截止2021年4月30日,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承担的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前一年内总结结题或前两年内终止、撤销,该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本年度不得申报;
3.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该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申报;企业有2项及以上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除外),该企业本年度不得申报;
4.研发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已获国家、省、市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6.未按要求完成上年度科技统计的企业不得申报;
7. 企业近一年内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不得申报。
(五)其他有关事项
1. 2021年常州市科技计划体系见附件。
2.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必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
3.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常科发〔2021〕20号)等文件要求,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在项目申报、立项和实施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学术剽窃、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常科发〔2020〕97号)做出相应处理。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法
1.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要确保书面材料与网上材料的一致性。
2.新申报单位须注册,由市科技局审核通过方可登录。项目申报系统8月20日(周五)开放。
(二)网上申报
通过“常州市创业创新服务平台”(www.czcycx.com)首页上的“2021年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链接或直接登陆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kjj.changzhou.gov.cn),点击“科技服务大厅”的“企事业单位入口”,点击“新版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科技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填写并上传材料。
(三)书面材料
1.项目信息表、任务书摘要(或可研摘要、实施情况报告摘要)、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表和企业科技发展报告(在市科技服务平台中在线填写);
2.设计任务书(或项目申报书、可研报告、实施情况报告,格式请到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3.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科研诚信承诺书(每个项目应提供一份按固定格式填写的承诺书。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应亲笔签名;承诺书经扫描后上传至系统,纸质材料不要和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单独提交至项目受理中心。承诺书格式请到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4.申报项目需经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在市科技服务平台中生成并打印带水印的书面材料。
(四)申报推荐
1.本次项目申报采用定向制,请各主管部门、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关于公布2021年常州市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的通知》(常苏自创区办发〔2021〕4号)中获等级奖项项目名单组织,突出重点,严格审核,把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项目申报关。
2.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请各申报单位仔细填报,请各主管部门认真把关。
(五)材料报送
书面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经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上报一式一份。书面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常州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常州市广化街1号金谷大厦9楼910室)。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周四)17:00,书面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8月30日(周一)17:00。
(六)联系方式
常州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项目受理中心 沈才俊
联系电话:88101380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 陈 亮
联系电话:85681525
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 汤夕勤
联系电话:85681539
附件:
2021年度常州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科技支撑、农 业科技支撑农业机械部分和社会发展科技支撑生物 医药部分)重点支持的技术领域指南.doc
.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重点研发计划-农业 科技支撑).doc
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重点研发计划-工业 科技支撑).doc
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重点研发计划-社会 发展科技支撑).doc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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