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新企业服务生态
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锡科高〔2021〕156号
各市(县)、区科技局,无锡经开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集群,充分发挥标杆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锡委发〔2021〕59号)、《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加快建设科技创新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锡委发〔2018〕53号)精神,现就开展2021年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以下称“三类企业”)评价遴选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的企业,须是相应培育库中的已入库企业,且企业最新的信用评价等级须在B-(含)以上。
二、评价标准
坚持“自主申报、综合评价、择优遴选、树立导向”的工作原则。“三类企业”评价指标体系详见《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办法(试行)》。
三、申报程序
1.企业申报。企业首先在“无锡科技创新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58.215.18.215:100/)注册帐号(已注册过的企业无需再注册),经审核通过后使用帐号进行登录,选择“三类企业评价遴选”,然后点击“新增”按钮,进入“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申报表”填报数据并上传附件材料,最后点击“提交”。待市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企业通过系统生成并打印带有水印的申报书(见附件1),并将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按要求装订后报送至所在地市(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纸质材料须按照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具体要求见附件2。
2.审核确认。请申报企业和各市(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照《申报材料审核表》(见附件3),逐条检查、认真核对,确保申报材料的完备性。如有缺漏,各市(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应提醒企业补充完善。
3.材料报送。各市(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将盖章的《申报材料审核表》、《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各一式一份),连同企业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21年9月17日前统一报送至无锡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无锡市经开区金融一街10号607室)。
四、支持方式
根据《关于支持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锡委发〔2021〕59号),对评价遴选出的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和准独角兽企业,市财政优先通过政府引导的股权投资基金和天使投资基金给予支持。各市(县)区根据各自政策给予相应支持。
五、工作要求
1.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并作出信用承诺(见附件5),并自觉接受科技、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入库及申报评价遴选的资格。各市(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认真把关,坚决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如有需要,可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
2.各市(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申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确保申报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化操作,坚决杜绝“有偿服务”行为的发生,不得委托或指定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为申报企业编写申报材料。
3.各市(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三类企业”评价遴选工作,准确理解“三类企业”的评价指标体系,切实弄清“三类企业”申报书填报内容及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主动指导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确保申报工作有序开展。
六、联系方式
单位 | 姓名 | 电话 |
无锡市科技局 | 白二飞 | 81821894 |
夏 婷 | 81821886 | |
无锡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 袁 园 | 85617315 |
江阴市科技局 | 温京涛 | 86861555 |
宜兴市科技局 | 周 静 | 87986243 |
梁溪区科技局 | 葛 波 | 83158955 |
锡山区科技局 | 吴凯峰 | 88216070 |
惠山区科技局 | 张征宇 | 83597000-87411 |
滨湖区科技局 | 刘丹平 | 81178557 |
新吴区科技局 | 钱庆庆 | 81890892 |
无锡经开区经发局 | 杨 林 | 80580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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